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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0 16:00:13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海带领区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对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威、政治部主任韦武及有关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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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围绕区检察院督促整治青云山生活垃圾堆积破坏风景区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履行城市绿化工作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彭真、罗荣桓旧居等十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系列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了实地调研。随行的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办案经过和跟进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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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区检察院调阅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关案件卷宗并听取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威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座谈。

调研组认为,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区检察院紧扣公益核心,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理了一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为法治明山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调研组指出,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区检察院存在宣传广度和深度上不够到位,全社会对公益诉讼工作及其重要性认识还不充分;工作机制上还不够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队伍建设仍显薄弱等问题。

调研组建议:是切实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工作。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及有关媒体沟通协调,把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知晓度。二是积极构建公益诉讼长效机制。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法定范围加大办案力度,拓展监督覆盖面,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要突出重点,着力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开展专项监督,促进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内外协调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检察机关与政府、监察委、法院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实现有效衔接,形成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通过专题研讨、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培训,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合理优化队伍结构,选配理论水平高、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队伍中来,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