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2019年12月12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姜浩、区法院院长姜应涛,区检察院、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2018年被评议部门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代表的辞职申请;通过了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通过了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先进人大街道工委、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建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为有效推进被评议政府部门整改落实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健全评议工作机制,开展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并将建立长效机制。会议只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会议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张守君同志为明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张守君同志为明山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会议对被任命人员提出殷切希望,要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忠实履职,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明山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决定,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至2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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