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2019年11月20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王钰,区法院院长姜应涛,区检察院、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部分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明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明山区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明晰国有资产产权,摸清、核准国有资产家底,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要转变监管职能,增强监管效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探索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会议听取了6名市人大代表的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会议提出,希望述职代表进一步增强履职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主动接受监督,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诺言。要积极参与省、市人大开展的“牢记职责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注重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代表小组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对3个部门工作进行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会议提出,3个被评议部门要通过这次工作评议,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各方面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会议要求,要加强对2018年对政府部门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政府部门书面整改报告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明山区关于调整辖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的实施方案》,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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