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7月31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区政府、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和区人大财经委委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明山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明山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明山区201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就加强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提出,一要强化税源培植,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要严格落实国家财税政策,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加快腾空土地出让进度,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挖掘税收潜力。要健全税收征管体制,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增加可用财力。二要强化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预算法》,做实做细财政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要加大预算决算公开力度,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要强化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实效。要加大对政府性投资涉及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方面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规范、有效使用。要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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