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
2019年6月12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玉双、王修环、孙振国、李春忱出席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姜应涛,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列席会议。李海深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教科委关于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调研情况的汇报、财经委关于区政府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调查情况的汇报、财经委关于明山区政府提请审议批准重组本溪市明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议案调查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区法院院长姜应涛关于拟提请任命丁克等为人民陪审员的报告。
会议还就修改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程序进行了研究。为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审议报告和议案,保证审议的质量,参照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形式,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程序:1.先是集中听取各项报告和议案;2. 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审议;3.复会后,各组组长汇报各组审议情况,对有关事项进行表决。
会议决定,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6月14日8:30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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