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6月14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区政府、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和区人大财经委委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明山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重组本溪市明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重组本溪市明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采取集中听取报告和议案、分组开展审议的形式,常委会委员围绕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提高了审议质量。
会议指出,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关乎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的一项重要工作。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普及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治意识;要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形成综合管理合力。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政府要深刻认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处理存量债务的途径和方式,深度细化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严禁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会议强调,区政府在对重组后的公司的管理上,要实行“谁出资、谁管理”,确保责、权、利统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用具有资本运营管理知识和投融资实践经验的人员,切实保障明泰公司向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会议要求,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要对人民陪审员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加强考核和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要积极拓宽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审判工作的途径,着力提升司法审判效率和质量,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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