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12月11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领导及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明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明山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就政府财政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强化预算执行,确保年度收支平衡;二是加强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工作,积极培植税源;三是加强债务管理,有效控制债务风险。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1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名单和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还对做好人代会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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