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11月28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区政府副区长何俊,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接受评议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对3个部门工作进行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开展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站位“两个一线”、完善监督方式的具体举措,通过评议,有效推动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政府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

会议听取了6名法官、检察官履职执法情况报告,并对法官、检察官的履职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通过评议,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公正司法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促使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水平,推进法检“两院”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要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按照市人大安排,6名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通过述职评议,激励代表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在推动地区振兴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会议通过了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进行了部分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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