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月8日上午,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孙军,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卧龙街道党工委书记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明山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各项议事规则和规章制度;听取审议并批准了明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太子河风光带滨河北路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公开向宪法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在总结讲话时强调,201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区人大常委会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着力在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振兴发展上取得新成效。重点是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工作监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作为监督重点,对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二是加强建议督办工作,推动解决代表建议办理“被满意”问题;三是加强任后监督,做好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以及评议结果的运用;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坚持“议一事、学一法”,进一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议事、监督的能力,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工作一流的人大干部队伍。
会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60余人进行了集中学习,邀请市委党校张光全教授作“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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