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党组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人大报告及《代表法》
3月17日上午,区人大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人大报告及《代表法》重点内容。会议由区人大党组书记宫丽君主持。
会上,由人工委和办公室分别对《代表法》中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重点内容、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做好新时期代表工作,以及今年全国人大报告重点内容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进行宣读和讲解。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全面掌握了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了解了当前代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以及新时期下要加强培训、完善制度建设、搭建履职平台,才能进一步开展好代表工作。通过对全国人大报告的学习,明确了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加大对法律实施情况、“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预算决算的监督工作力度,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加强对民生等方面的立法。
人大党组书记宫丽君充分肯定了此次学习活动,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继续坚持学习制度。人大机关人员要通过自学和这种集中学习方式互相交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形成一种良好的学习风气。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2015年全国人大报告已经清楚告诉我们,人大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如何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将是我们要深入研究的新课题。同时,我们要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精神实质,在区委的领导下,把人大监督有效融入到依法治区过程中。三是进一步依法开展好代表工作。《代表法》是人大履职工作的基础法,我们要有效运用《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发挥好常委会的保障服务作用,进一步促进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开创明山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