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2月9日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四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守使命担当,依法履行职责,为促进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扣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力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切实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在明山得到遵守和执行;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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