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明山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3 09:15:1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9年12月20日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区九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潘娟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明山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明山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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