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修环等辞去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8 14:36:5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王修环、孙振国因年龄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修环、孙振国辞去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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