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晓婕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5 15:43:4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3年5月25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周晓婕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晓婕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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