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政府《关于明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润飞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明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积极应对挑战,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顺应新时代老龄化社会需求,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初步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有力推动了全区养老事业的发展。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较低;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力度不足;四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区政府要高度关注全区人口老龄化问题,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依托,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不断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要把握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加大资金保障,合理布局,出台扶持优惠政策,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相关补贴标准,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二)提升设施配建力度,优化资源合理利用。要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置力度,理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提供养老服务的作用。要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进行刚性约束,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按照“新建住宅项目,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标准为不低于地上新建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同时不低于100平方米”的要求落实,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限期通过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落实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统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三)加大服务宣传力度, 提高养老服务参与度。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通过上门与老年人谈心等方式进行宣传,深入细致地了解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诉求,让老年人更好地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扩大对养老服务的宣传广度,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举措进行宣传报道,鼓励慈善捐赠,推动社会力量深入参与养老服务,营造良好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要加快推进建设适应新时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社会服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完善薪酬待遇,加大补贴力度,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加入,尤其是吸引大专院校养老专业毕业生进入养老领域工作;加强对现有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发展相关职业教育,加大对社区专业医疗健康服务人员的培养力度,合理配置专业人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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