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指标调整的报告的决议
(2014年11月26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明山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指标调整的报告》,同意2014年明山区地区生产总值由原计划增长10%调整为增长7.5%(不变价速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原计划增长7%调整为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3%,实际利用外资由原计划7000万美元调整为5000万美元。
(2014年11月26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明山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指标调整的报告》,同意2014年明山区地区生产总值由原计划增长10%调整为增长7.5%(不变价速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原计划增长7%调整为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3%,实际利用外资由原计划7000万美元调整为5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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