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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洪光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3-08-05 13:50:25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131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经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汪洪光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明扬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俊荣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金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同时免去:

汪洪光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洪雄基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陈伟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王明扬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浩然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金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