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洪光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3年1月31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经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汪洪光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明扬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俊荣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金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同时免去:
汪洪光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洪雄基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陈伟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王明扬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浩然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金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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