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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1 16:45:5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6月11日,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玉双、王修环、孙振国、李春忱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潘政宗,区检察院检察长卢晶,区法院、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了会议。李海深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关于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3名法官履职执法评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3名检察官履职执法评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被评议部门和法检“两院”要切实提高为民履职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司法为民,为推进法治明山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和改进评议工作,不断提高评议监督的力度,最大限度发挥监督的推动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明山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要持续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加强村(社区)干部党性教育、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工作保障机制,完善村民公约和社区公约、民主议事规则等,扎实推进村民、居民自治。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村(社区)治理的能力。要增强村(社区)运转经费保障能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 “两个一站式”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要做好统筹协调,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民政、人社等资源,形成司法引领、诉调对接、社会协同的化解纠纷合力。要抓好宣传推动,广泛宣传诉讼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规范管理、创新机制等做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可度。要加强队伍建设,选派业务素质高强、调解能力强的法官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考核奖惩机制,扎实推进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办案始终。要持续跟踪司法救济、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后续保障实施情况,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加强办案程序规范化、办案标准规范化、帮教处遇规范化,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要强化部门联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犯罪帮教预防社会化体系建设。

会议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马馨同志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马馨同志为明山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任命潘泓竹同志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汤玉霞、罗振权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对区人大常委会当前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出  席:李海深  何玉双  王修环  孙振国  李春忱 

  秦国强  马 北  乔玉霞  管秋红  李德伟

  王明扬  徐天生  那其强  李长刚  王凤祥 

  刘学刚  张吉惠  尹 蕊  韩丽霞  田国伟 

  马淑英  张志德  金作栋  刘 海  孙守军 

  李金凤  于会萍  王晶华  王崇至    

 缺  席:刘善喜  徐志伟    

 列  席:潘政宗  卢 晶  张 辉  陶 冶  周振达 

      代明书  张营营  张相伟  张海涛  李 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