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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4 11: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姜浩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明山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认真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落实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工作责任,加大未成年人保护监管力度,杜绝了未成年人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确保了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议指出,全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宣传还需进一步全面深入。二是社会公益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力度不够。三是特殊群体关爱机制不够健全。四是未成年人监管力量有待整合。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普及教育力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将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列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增强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治意识,着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紧密结合的保护网络。

(二)进一步加大公益文化设施资源整合利用力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社会文化体育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力度,通过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实行现有设施在寒暑假、节假日等时段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和民间资本相结合的多元投资模式,加强图书馆和馆藏资源建设。大力倡导全民阅读,着力打造书香校园、书香社区,努力培养青少年高尚情操和健康人格,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会。

(三)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儿童群体关爱。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研究出台救助和优抚政策,加大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青少年、困难家庭青少年、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结对帮扶。民政、学校、群团、社区等部门之间要横向协作、资源共享,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及困难儿童关爱保护网。

(四)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形成管理合力。区政府要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和国家干预为保障的监督体系,推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紧密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