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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1 11: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3月29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钰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明山区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亲自上阵,聚力推进,多次到棚改项目现场调度,一线指挥,成立了棚改征迁联合指挥部,统筹研判征收期间的难点、疑点,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做到底数清、目标明。高点规划,统筹安排。按照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位、完善配套实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详细规划和可研报告,努力争取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按计划、按步骤整体推进。

会议指出,当前棚改拆迁工作难度日益增大,一些“钉子户”对征收补偿漫天要价,期望值超出政策范围。同时,依法强拆政策性强、程序复杂、时间长,难以实施,因此,需要做群众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认真听取拆迁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与拆迁群众的沟通、交流,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的居住水平,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特别是棚户区改造的成果。

要坚持有情拆迁,加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坚持阳光拆迁,把拆迁政策和程序向社会公开,同时也便于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坚持依法拆迁,注重司法调解,对拒绝征收的“钉子户”要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要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同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积极争取棚改资金。要继续探索有效的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区政府要坚持把棚改工作放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中来审视,拓宽视野,务实担当,挖掘潜力,稳步推进,不断凝聚增进百姓福祉,建设绿色现代、开放和谐、文明宜居的幸福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