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2016年11月10日,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副主任王修环、穆兴君和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何俊、区法院院长姜应涛、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廷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主持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个区政府组成部门工作报告、2名区法院法官和2名区检察院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部门和法官、检察官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并且进行测评。同时以书面的形式审阅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区服务业局、区卫生局的工作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指出,4个区政府组成部门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办理代表建议方面积极作为,重点突出,亮点纷呈。4名法官、检察官能够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司法为民,公平正义,能动司法的原则,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会议进一步指出,区委先后给人大机关增设机构、编制,并配备干部,充分体现了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会议要求,被评议部门要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测评情况和评议的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从事司法工作的同志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平的关注和期待,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再创佳绩,用汗水和成绩回报党和人民的重托,为全面建成富庶文明美丽幸福新明山而努力奋斗!
出 席:宫丽君 王修环 穆兴君 杨晓丹 商世钢 王明扬 李德伟 李瑛子 王殿华 王岫亭
尹 蕊 刘 丹 刘 臣 李永娟 李忠胜 张相伟 郭 巍 徐 崑 徐 然 秦学兵 韩丽霞
缺 席:贾金荣 何炳双 管秋红 位延松 康 杰
列 席:何 俊 姜应涛 王建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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