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年7月19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刘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明山区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5年,区政府审计部门不断拓展审计监督职能,以预算执行为主线,采取重点审计和延伸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计,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客观指出预算执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建议切实可行,审计成效显著。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监督。要严格执行审计法、预算法,以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为审计主线,重点指出存在具体问题,明确审计整改意见、建议,把审计监督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
二、加强部门预算单位的审计。要合理制定审计计划,有步骤对全区各部门预算单位进行审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审计全覆盖,不留监督死角,进一步规范部门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要对政府性投资涉及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严查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闲置、损失浪费等行为;同时,健全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管理审计制度。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要充实审计部门专业人员配置,增加审计力量,以适应新时期对审计工作的要求;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审计部门要跟踪督办,落实整改;同时,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内容,推进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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