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明山区人民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3年3月27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3年3月27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卫东所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两年来,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认识,牢固确立服务大局意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直接关系“司法为民”思想的落实,关系到党的执政形象,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因此,要充分认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服务。
二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公正与高效,努力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要以“公正司法”方针为指导,不断提高审判质量,着力提高司法效率。正确把握和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防止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三要进一步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着力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有效途径,从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机制入手,对有可能引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问题,要及时有效化解;对已经出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法理交融,耐心疏导,依法及时处理。
四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加强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牢牢把握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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