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2026年3月18日,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海、那其强、运洪升、张心利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赵庆凯,区法院院长杜莉,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区监委、部分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法制委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接受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补选班悦为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效。要着力推动刑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巡视巡察结果运用,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