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春忱等辞去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1月25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李春忱、赵大勇、赫明雪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春忱、赵大勇、赫明雪辞去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王佩勇、潘勇、邢子龙、石峰已调离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终止。高英芳已去世,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